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发表时间:2020-12-24 21:50 税委会〔2020〕33号 海关总署: 为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刊登政策公告(解读、动态)等信息均转载于海关总署、商务部等相关部委网站。本站以传播知识促进行业发展交流学习为主,知识要点、新闻资讯等内容转载于各行业网站和相关自媒体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