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发表时间:2023-04-03 10:14 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1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八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2年第7号),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八次排除延期清单将于2023年2月15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相关商品延长排除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9月15日,对附件所列商品,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次排除延期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3年2月13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刊登政策公告(解读、动态)等信息均转载于海关总署、商务部等相关部委网站。本站以传播知识促进行业发展交流学习为主,知识要点、新闻资讯等内容转载于各行业网站和相关自媒体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