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延长煤炭零进口暂定税率实施期限的公告发表时间:2023-04-03 10:16 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3号 为支持国内煤炭安全稳定供应,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附件:煤炭进口暂定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 附件下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刊登政策公告(解读、动态)等信息均转载于海关总署、商务部等相关部委网站。本站以传播知识促进行业发展交流学习为主,知识要点、新闻资讯等内容转载于各行业网站和相关自媒体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