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5号(关于公布第三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的公告)发表时间:2019-07-02 10:59 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现将第三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第三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xls 海关总署 2019年6月26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第三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第三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的公告.pdf 免责声明:本站所刊登政策公告(解读、动态)等信息均转载于海关总署、商务部等相关部委网站。本站以传播知识促进行业发展交流学习为主,知识要点、新闻资讯等内容转载于各行业网站和相关自媒体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