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料边角料复出出口后又退运回国申报的贸易方式问题发表时间:2019-07-23 23:12 “进料边角料复出”是指进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料退运出境。以“进料边角料复出”监管方式申报出口后,该货物不再属于加工贸易货物。该货物属于进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所有权属于国内企业,与美方公司之间的行为,无论买卖也好,赠送也好,都是贸易行为,可以视为一种特殊的“一般贸易”,因此该货物从美国退运回来,应按照“退运货物”申报征税进口。 免责声明:本站所刊登政策公告(解读、动态)等信息均转载于海关总署、商务部等相关部委网站。本站以传播知识促进行业发展交流学习为主,知识要点、新闻资讯等内容转载于各行业网站和相关自媒体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