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企业对高密度光纤设备及其组件提起337调查申请发表时间:2020-03-26 14:57 2020年2月21日,美国康宁光通信有限责任公司(Corning Optical Communications LLC)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337调查申请,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高密度光纤设备及其组件(High-Density Fiber Optic Equipment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其专利,请求ITC发布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上海态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宝睿光通信有限公司和深圳Bonelinks公司为列名被申请人。 免责声明:本站所刊登政策公告(解读、动态)等信息均转载于海关总署、商务部等相关部委网站。本站以传播知识促进行业发展交流学习为主,知识要点、新闻资讯等内容转载于各行业网站和相关自媒体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