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0)》的公告发表时间:2020-01-02 08:27 税委会公告〔2019〕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0)》,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0)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12月26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刊登政策公告(解读、动态)等信息均转载于海关总署、商务部等相关部委网站。本站以传播知识促进行业发展交流学习为主,知识要点、新闻资讯等内容转载于各行业网站和相关自媒体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