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25号(关于解除美国禽类和禽类产品进口限制的公告)发表时间:2020-03-06 13:03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联合发布的2013年第19号、2013年第103号、2014年第58号、2014年第100号、2015年第8号公告对美国禽类和禽类产品进口的限制,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美国禽类和禽类产品进口。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0年2月14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美国禽类和禽类产品进口限制的公告.docx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美国禽类和禽类产品进口限制的公告.pdf 免责声明:本站所刊登政策公告(解读、动态)等信息均转载于海关总署、商务部等相关部委网站。本站以传播知识促进行业发展交流学习为主,知识要点、新闻资讯等内容转载于各行业网站和相关自媒体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